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WQX028-2019-0000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19:13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新市监办特【2019】8号(关于开展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积极管控和消防电梯安全隐患。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巩固近年来我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领导责任和执法监管,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以提升电梯运行质量和维保质量为目标,巩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是对经检验不合格未整改的、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运行中经常出现异常情况或者故障的、超期未检验的在用电梯以及使用年限达15年以上老旧电梯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电梯要逐台建立台帐,逐台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合格。
三、责任落实
2019年检查重点针对辖区内商场、酒店、高层住宅电梯等公众聚集场所的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电梯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定期效验、电梯应急报警装置(五方通话)是否有效、是否跟安全管理人员有效联通,电梯内是否置于使用标志、乘客须知、应急救援电话,是否按时进行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宣讲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仔细查阅电梯运行质量和维保质量安全技术档案,详细了解电梯安全运行情况,采取自查自纠,查改并举的综合治理措施,开展电梯使用管理、运行质量及维保质量现场逐台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予以立案处罚,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市政府,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运、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排查22家电梯使用单位的84部电梯和4台自动扶梯,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2份,隐患整改率为100%。下一步,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继续开展电梯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加大正确使用电梯的宣传力度,推动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所维保的电梯严格按规程进行定期、逐项安全检查维护,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电梯运行质量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电梯故障率,让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