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WQX028-2019-00006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19:14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新市监办特【2019】8号(关于开展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开展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规和标准规程,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巩固近年来我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装单位的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且钢印标记气样色环标记符合标准,气瓶充装单位要依法充装,对不予充装的七种情形要坚决执行,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加强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确保人员持证上岗率、设备检验率100%,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三、责任落实
2019年排查治理重点是对危险化学品领域、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和气瓶充装单位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用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落实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等情况。执法人员详细察看相关记录、登记台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同时针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特点,对在使用的安全保护装置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器实地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对任何一个的安全隐患都高度重视及时消除,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截至目前,已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抽查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32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协助乌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收缴报废液化气钢瓶362个,已送至克州特检所进行销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2019年乌恰县危险化学品隐患整改率为100%,无安全事故发生。下一步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稳定,为乌恰县经济和发展保驾护航。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