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恰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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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乌恰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活动事项的通知)》(恰财字规〔2022〕1号)已于7月20日正式实施(以下简称《通知》),现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长期以来,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究竟应参照招标投标法,体系还是政府采购法体系的相关规定,是困扰业内采购人员的一大难题,也是业内专业人员的一大争议热点。
财政部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中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说明。明确了三类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工程招标限额以上,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3、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标准以上、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通知》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涉政府采购工程的范围,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为今后一段时间乌恰县开展财政政府采购工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起草过程和起草依据
在起草《关于印发(关于乌恰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活动事项的通知)》(恰财字规〔2022〕1号)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借鉴了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乌恰县实际情况,经主要领导,组织相关科室集中进行了会审、研究与讨论,最终形成了《关于印发〈关于乌恰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活动事项的通知)》(恰财字规〔2022〕1号)。
《通知》的起草依据主要有:《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购〔2021〕6号)。
三、《办法》内容解读
《通知》共四个部分,对政府采购工程的范围、必须中标的政府采购工程范围、政府采购工程的流程、部门责任分工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1.《通知》明确政府采购工程的范围。
2.《通知》明确了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范围。
3.《通知》对政府采购工程的流程做了明确要求。
4.《通知》细化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结合乌恰县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情况,围绕项目建设许可证颁发等方面,对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强调压实各方责任。
四、出台形式
参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州财政局有关文件发布的形式,《关于印发〈关于乌恰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活动事项的通知)》(恰财字规〔2022〕1号)以文件发布,并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挂网公开。
政策解读主体:乌恰县财政局 政策解读联系人 第一责任人:海军 日常解读人:刘亮 联系电话:0908-462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