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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恰县瑞康药店暂停医保联网结算的通告(3月行政处罚公示)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128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3-27 12:02
名        称 关于乌恰县瑞康药店暂停医保联网结算的通告(3月行政处罚公示)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医疗保障局

为持续推进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治理,挤压零售药店价格虚高水分,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根据《2024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补充协议》相关规定,现对乌恰县瑞康药店违规行为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曝光:

一、违规事实

经核查,乌恰县瑞康药店2025年2月销售自治区药品采购管理平台挂网的110种常用药品及门诊统筹药品时,实际结算价格高于平台挂网价格,涉及违规金额共计1231.82元作为门诊统筹药店,其供应的自治区平台挂网药品备药率低于规定要求,且为全县最低,严重影响参保群众购药需求。违反2024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相关规定。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2024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补充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乌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乌恰县瑞康药店作出如下处理:一是暂停联网结算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暂停该药店医保联网结算服务,暂停期间不得开展医保结算业务二是追回违规资金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31.82元已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三、重要提示

各定点零售药店须严格遵守医保服务协议,切实规范药品及供应行为,确保备药率达标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广大参保群众如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结算、虚假结算等行为,请及时向乌恰县医疗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908-4621706

特此通告!

(此件公开发布)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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