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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乌恰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8月)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6-000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8-30 11:41
名        称 2025年乌恰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8月)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群众举报其于2025年7月30日在乌恰县瑞康药店购买碳酸钙D3片(Ι),规格72片/瓶,药品追溯码为:84169160010658275429),发现药品盒子上贴的药品价格为98元,医保个人账户刷了120元。举报该药店药品价格“标低高售”行为。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一是责令乌恰县瑞康药店限期整改,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0元,对药店法人兼执业药师郭海彬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计分管理。二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进行奖励,鼓励社会监督。

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追回医保基金120元,对郭海彬医保支付资格记2分。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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