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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54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乌恰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2-22 13:09
名        称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        号 恰财字〔2023〕297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财政局

乌恰县人民医院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76)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96.5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4,见附件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公立医院相关科目请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可在一体化系统内对自治区下达的项级科目按实际进行调整),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可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12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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