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168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6-09 12:57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财字〔2024〕80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克财社〔2024〕17号)文件要求,按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用于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相关科目。请你单位必须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请你单位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附件1:2024中央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乌恰县财政局
202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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