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核算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17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17:42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财字〔2024〕116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体现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核算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社〔2024〕21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核算资金预算指标(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根据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你单位奖惩情况予以核算。请你单位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高质量完成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你单位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清算表
乌恰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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