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63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18:18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财字〔2024〕135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各项稳就业政策,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克财社〔2024〕25号),现下达你单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80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资金从自治州本级转移支付中央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支出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7就业补助”,请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明确至项级科目。
二、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保持不变。请在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分配至部门单位。
三、请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密切关注就业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指导,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克财社〔2024〕9号已下达)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此件公开发布)
乌恰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