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96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12:50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财字〔2024〕166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和《关于2024年提高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34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克财社〔2024〕38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预算支出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此次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预算指标,专项用于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你单位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项目目标如期实现。
五、请你单位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附件2: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乌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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