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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WQX001-2022-0000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04 16:40
名        称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自治州、乌恰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由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www.xjwq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办公室;地址:乌恰县天合路12号;邮编:845450;电话:(0908)46232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号)文件要求,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三校”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示与单位公示栏整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信息栏目进行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示及时更新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污染源水环境质量、重点行业土壤环境质量、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法规条例、信访投诉等52条政务信息,其中:执行法规条例10条、环境信访3条、污染源监测8条、监察执法5条、水环境质量11条、空气质量3条、饮用水源地6条、环境应急1条、环境影响评价2条、热点回应3条。单位公示栏及时更新务、财务事项等12条,其中:务事项公开3条,财务事项公开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三校”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单位公示栏公示信息均按照保密工作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督促业务科室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并对公开内容每月进行自查,确保平台运行通畅在用好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同时,“12369环保热线转办的投诉举报线索,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同志为小组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压实工作职责,狠抓工作作风养成,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有力保障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信息公开界面排版不规范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工作力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媒体,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让公众通过网络更多了解和使用政府信息,努力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泄密或信息不公开等情况的发生。

3.按照“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审核制度严防格式不规范内容不真实、数据不准确、表述有错漏等问题,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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