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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WQX001-2022-0000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04 16:28
名        称 乌恰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乌恰县财政局编制此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乌恰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08-462307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自治州、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1条(其中文件3条;执行法规条例14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债务信息6条;政府性基金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行政执法2条;财政信息35条;防范金融风险3条;国资国企1条;国有产权交易3条;政府采购信息1条;扶贫资金19条;直达资金45条,预决算信息公开147条),公开栏公示考核、政务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乌恰县财政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21年度财政局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李新峰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海军同志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和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信息的质量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乌恰县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为依托,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一是督促各科室及时对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补偿完善。二是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通过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及时调整乌恰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职责,通过加大督查检查考核力度,指定专人定期对各科室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及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末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和本单位的努力下,虽然在不断完善但是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今后,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单位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心。二是通过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准确性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力度,促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财政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未收费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2022年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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