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关于印发《克州贯彻落实〈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克州贯彻落实<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克州贯彻落实《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实施方案》有关部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以自治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推动知识产权强州建设为主线,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为突破口,聚焦克州战略定位和产业特色,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新优势,不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克州力量。
二、主要目标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为契机,经过五年的时间,全州知识产权环境明显优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效能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位一体、融通增效”,形成创新激励和创新保护“双高地”,知识产权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发展中的激励创新、保护创新作用更加凸显,有力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以区域协同发展为重点,共同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1.系统谋划新时代知识产权援疆工作。认真落实第八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更多知识产权援疆政策向克州倾斜,打通知识产权各类资源援疆通道,推动援疆省市优势资源向克州战略转移,根据克州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引进援疆省市及疆内外高校院所先进适用的专利技术在克州转化运用,开发当地资源,支持克州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克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自治州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林草局等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有各县(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政策体系、指标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夯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工作基础。按照“一市一案”建强市,“一县一品”建强县等原则,统筹推进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和高标准示范园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充分借鉴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互补、设施共建、资源共享、融合发展,促进克州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商务局、卫健委、统计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交流。充分发挥克州“东联西出”“西引东来”区位优势,利用现有交流合作机制,深化与中亚五国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积极申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落户克州。加大对《专利合作条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知识宣传普及,为企业“走出去”参与经贸合作提供有力支撑。(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新疆特色优势产业,以科技创新引领为重点,共同激发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4.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聚焦克州“新能源、新材料、新加工制造、新业态和口岸经济、城市建设‘四大行动’、农业产业‘四个百万’工程、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七大板块,完善配套知识产权服务,结合产业实际运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不同类别知识产权,联动发挥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效能,推动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聚焦自治州优势特色产业,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专利转化对接活动,畅通交易转化渠道,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基增效。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形成高价值专利布局,构筑重点产业专利池。围绕新材料等产业发展,结合克州矿产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大力推进锰、铅锌、钒钛、铁、铜、石膏、石灰岩等矿产资源新材料研发,加快优势资源新材料的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和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积极推广高效固碳的绿化技术,建立稳定性强、质量高的碳汇能力生态系统,赋能克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国家“双碳”战略有序推进。(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林草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两山”理念实践,以特色品牌培育为重点,共同开创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新局面
6.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开展区域品牌培育行动,围绕“世界的帕米尔·永远的玛纳斯”核心品牌,以经济发展“三大布局”“四大产业”、城市建设“四大行动”和农业产业“四个百万工程”为重点,构建多元化品牌体系,推动自治州产品服务品牌化。积极推荐自治州特色产品申报“新疆品质”认证,将自治州特色产品打造成符合“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贯彻上级关于少数民族及边境地州有关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特殊政策,对史料记载相对薄弱地区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确无史证材料的,可由该地理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史志办提交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督促指导县(市)布局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大力开展品牌营销,把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林、牧等产品品牌形象融入“世界的帕米尔·永远的玛纳斯”品牌体系,集中力量打造克州区域公共品牌向“新疆品质”迈进。培育克州特色旅游商标品牌,鼓励和支持自治州旅投公司等涉旅企业开展品牌经营,拓展品牌旅游产品和旅游产业。(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大力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推荐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围绕稳粮、减棉、增饲、强畜、优果,推进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融合发展,加大国家和自治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项目申报,以地理标志龙头企业为带动,积极组织农副产品加工、林果、葡萄酒等区域特色产业品牌参与新疆地理标志产业大会,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打造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特色优势产业涉农专利技术应用。挖掘克州农副产品加工、特色林果等特色优势产业专利技术需求,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乡村转移转化,推动涉农知识产权运营转化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机融合。通过对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新疆大学、新疆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向农村地区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更好解决特色产业品种种植、加工等技术难题,补齐农业技术与装备设施短板,推动农业领域产学研合作,促进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为重点,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强州新优势
9.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确定知识产权案件由刑事、民事、行政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商标审查协作机制,强化商标监管工作。充分利用新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口岸、展会、电子商务和商贸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自治州教育局、司法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鼓励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更多高价值专利以许可的方式转化实施,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贯彻落实自治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贴息补助政策,加大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促成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首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有效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和证券化工作,促进银企对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人民银行克州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建设,提高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平台优势,申请设立克州维权援助分中心,积极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维权援助。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资产评估等增值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夯实知识产权人才基础。建立知识产权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邀请或选派专家干部到基层实践锻炼,指导专利转化、商标品牌及地理标志等方面工作。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和课程,充实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库。依托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新疆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新疆)实践基地,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人员培养,分层次分区域组织参加专业化培训。(自治州党委组织部,自治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适时召开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县(市)建设推进会,积极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自治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强州建设年度工作会议,协调重大合作事项,总结部署有关重点工作,扎实有序推动强州建设各项任务目标完成。
(二)强化条件保障。支持各县(市)高标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县(市),在确定各类试点示范项目、资源布局及扶持政策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自治州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各项任务提供配套政策和经费保障,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以及地理标志等工作项目予以重点保障。
(三)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州县(市)协同推进,优化联系沟通机制,坚持“一市一案”建强市,“一县一品”建强县,坚持突出特色品牌,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县(市)工作的联系指导,打牢县域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强化工作条件保障和人员能力提升,落实好相关具体任务。
(四)强化评估考核。自治州知识产权局指导各县(市)完善相关知识产权指标,组织推进有关任务落实和绩效评价工作。对知识产权强州建设重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好成效总结,及时发现新典型、总结新模式、探索新机制,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州建设“代表作”,共同推动典型案例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