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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09 17:24
名        称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wq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乌恰县平安路14号院;邮编:845450;电话:(0908-462127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按时完成了2022年度相关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信息、执法监督、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管、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质量抽查、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信息公开。同时根据我局领导成员的调整及时进行更新。截至目前,通过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80条、其他渠道公开信息共计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明确了受理机构、人员,确保按时进行回复。2022年度,未从任何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未产生任何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内容涉及各科室机构职能、行政事项等与人民群众切实关注的各类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文件规范要求,保证各类事项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根据有关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凡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本单位网站管理员、分管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的初审、复审、终审,真正做到“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二是完成乌恰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更新。及时完成乌恰县政府网站相关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信息、执法监督、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管、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质量抽查、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内容的及时更新。三是信息发布前,严格审核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词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承办落实、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组织体系,把考核内容纳入到单位年初重点工作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报送和发布的信息三级审核三级校验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好工作力量,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真正领会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将上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督导,定期开展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结合起来。三是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向政务公开先进部门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展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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