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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10 10:57
名        称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波斯坦铁列克乡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107条,一是通过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46条,其中领导成员信息2条、乡村简介1条、便民政策34条、项目信息6条、公开文件3条;二是通过乡村两级公示栏公示政务、财务、项目、便民政策、扶贫信息61条。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群众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保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决防止出现信息内容表述编辑错误、审核不严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完整性、有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栏目,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做好网站或责任栏目的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县政府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三是加强自查提升,切实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热点,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仍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信息公开报送主动意识差,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我们将在2023年的工作中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一)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全面公开。

(二)持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检查督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

(三)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保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四)保障每月一次自查整改,切实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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