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开年报 > 2022年
  3. > 正文

乌恰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09 12:50
名        称 乌恰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由乌恰县民政局编制此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恰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州、县有关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努力增强公开实效,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针对社会、媒体关注热点,加大社会救助类方面信息公开力度,重点解读了《2022年提高全区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聚焦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图解》,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深入解读。通过动态信息、政务信息、网站推送、广播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城乡社会救助、各类救助标准、资金情况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政策法规6条、通知公告4条,发布工作动态14条,在公示栏公开通知公告1条,工作动态13条,政务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条,未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财务等重点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推进。二是强化发布内容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上网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四是以单位名义发布的信息,要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提交审查把关后发布。四是对拟发布的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请示县领导或县保密审查部门确定。重大的信息、来源不清的信息、披露性信息,要报经县主要领导终审后才能上网。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扎实推进“金民工程”业务系统部署应用。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对“金民工程”业务信息系统的部署要求,结合乌恰县业务需求,部署使用了婚姻登记管理2.0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全面替换旧版本,运行使用基本稳定。二是实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办事平台一号登录,打通办事服务平台用户库,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服务体验。维护政府网站中有关民政领域栏目和信息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履行职责情况,内容深化情况,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情况以及工作的效果。在网站公布受理举报联系方式,同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制度,要求被追究责任的工作人员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至监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二是着力深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加强信息内容更新。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四是努力扩大政务公开的公众参与。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五是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督促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干部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