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边境管理、统战、民族宗教、信访、司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拟订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乡人武部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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