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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4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1-20 12:09
名        称 乌恰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乌恰县审计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乌恰县审计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乌恰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完善制度机制,有力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乌恰县审计局以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信息平台,2023年度共公开政务信息39条,其中文件类16条,执行法规条例类2条,督察和审计类3条,行政执法类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乌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办事流程,明确申请内容、申请方式、申请程序、受理机构、收费标准等内容,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表格。

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制定乌恰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布置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并密切与网站主管部门对接做好运营维护。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进一步把好政府信息审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审核政务公开信息。严格落实“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

积极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的要求,按照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专人管理,确保信息更新频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建设力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细化任务和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严把信息发布关,确需公开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核后,方能给予公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审计局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导致信息的时效性不高。二是信息分类不清晰。公开的政务信息可能缺乏明确的分类,用户在查找特定信息时可能感到困难。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及时公开。建立信息及时更新的机制,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二是优化信息分类。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更清晰的分类,方便用户快速找到所需信息。三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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