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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47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4-01-20 11:06
名        称 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编制完成本年报。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牢牢把握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及乌恰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围绕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通过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领导成员2条,文件2条,执行法规条例3条,生产情况9条,行政执法3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5条,消费市场3条,结果公示1条,电子商务专栏-电商政务4条,工作进展4条,成果展示3条。通过“三务”公开栏公开各类信息65条,包括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安排、人员分工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结合实际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名,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明确分工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对公开栏目及时进行完善和丰富。不定期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并对公开内容每月进行自查,确保平台运行通畅。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及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到位,保障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未及时公开上级惠民政策。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时效性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在上级政策公布后未能及时有效地将相关政策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需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惠民政策,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担当,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局自身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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