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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47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1-20 10:49
名        称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自治州、乌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由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编制此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部门工作职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信息栏目进行更新,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78条,其中:执行法规条例6条、环境信访6条、污染源监测9条、监察执法13条、水环境质量12条、空气质量5条、饮用水源地5条、环境应急7条、环境影响评价6条、热点回应9条。单位公示栏及时更新政务、财务事项等13条,其中,政务事项公开4条,财务事项公开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特别是“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加强保密审查,签订承诺书,定期检查核对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每个栏目、子栏目以及附件等材料公开情况,全面加强对信息公开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高度重视后台反馈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在用好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同时,对“12369”环保热线转办的投诉举报线索,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二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培训,大力加强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质量,有力保障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以下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深入,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及时更新调整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范围,定期召开信息专题会议,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及工作技能,组织信息公开培训,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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