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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47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1-20 11:12
名        称 乌恰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乌恰县教育局编制完成本年报。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恰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突出公开重点,使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对工作动态、组织机构、部门文件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涉及教师关注、群众关心的方方面面,全年共发布信息共80条(文件栏目跟新5条,执行法规条例3条,义务教育招生栏目更新10条,重点工作栏目更新10条,通知公告栏目更新8条,教育收费栏目更新4条,义务教育资助栏目更新36条,结果公示栏目更新4条),进一步突出信息公开、在线答疑、公众互动,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和有关职能、政策,方便群众了解教育局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主动沟通,了解申请缘由,耐心引导,注重说理与释疑,切实提高办理质量。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信息发布内容、网站管理等要求。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教育中心,推进政务公开拓宽广度和深度,新建“乌恰教育”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有关教育招生、学生资助、教育惠民政策等重大工作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42条,使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督促检查,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管理,不断丰富内容,及时发布教育资讯。二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专业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三是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文字为主、图文和音频为辅解读政策,同时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四是加强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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