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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4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20 12:04
名        称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乌恰县应急管理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乌恰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各科室全力配合,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四个原则,及时有效应对舆论热点,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事故通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行政执法、防灾救灾、结果公示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2023年,我局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54条,其中,文件6条,执行法规条例3条,事故通报5条、安全生产6条、不良记录8条、行政执法11条、防灾救灾7条、结果公示8条。

(二)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登记、转办、答复、归档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及时高效。202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情况。

(三)合理安排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录入工作,通过“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确保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规范、实用、准确。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抓好网站的信息发布,安排专人定期检测巡查,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2023年全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正常访问、页面显示准确,未出现“死链”“错链”的情况。

(五)全面落实监督服务保障工作

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3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乌恰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及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到位,保障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着差距: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偏少;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二是加强公开规范,加强政务公开落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充实。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原则上要做到随生成随公开,确保及时高效全面公开应公开的信息。

三是开展人员培训,更好地完善内容质量。关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和社会关注度高、实效性强的主题,以更加新颖的形式、更加全面的内容,认真做好政策简明回答工作的公开及更新,保障办事群众的知情权,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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