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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48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1-20 10:31
名        称 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计6个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08-4623359;联系地址:乌恰县玛纳斯东路28号)。

一、总体情况

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单位各项业务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事项,创新机制,优化流程,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服务”这个工作重心,2023年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开各类交易信息共456条,其中交易公告228条、变更公告49条、交易结果179条;通过大厅彩色屏公示6条,其中跨省通办事项1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1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条,乌恰县试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1条、法律法规2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通过乌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12条,其中文件公布11条,执行法规条例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进一步加强日常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公告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定期核查每个栏目及附件材料的内容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并及时清理过期无效文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水平,保证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做好软件维护工作,保证网站正常运行;二是通过窗口、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方式公布办事指南,公开优化简化办事流程,2023年政务服务大厅全年办结公共服务事项100851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98%;三是完成4批政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组织各部门完成了211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编制,四是积极与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沟通对接,完善相关网站平台之间的数据对接功能,确保单位上传的政府信息、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等信息与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我单位工作分工情况,重新调整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副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干部为成员,形成单位领导亲自抓、各科室成员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按照上级部门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对政务服务网管理需要加强;二是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管不严。

(二)改进情况。我单位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结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作的新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工作:

一是加强对我中心政务服务网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并及时对政务公开网进行更新维护,保证内容实时准确透明,确保我中心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健康良好发展;

二是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监管,严格审查发布的招投标公告,细化报告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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