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公开年报 > 2024年
  3. > 正文

乌恰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01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1-15 18:55
名        称 乌恰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司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wq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全年通过“乌恰零距离”公众号发布4条信息、通过“乌恰司法”公众号发布702条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各单位法治宣传信息,新颁布、修定的法律法规,议案释法典型案例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共26条(文件共5条、执行法规条例共3条、法律服务共5条、行政执法监督共6条、告知承诺制清单共3条、结果公示4条)、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26条信息。主要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行政执法监督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或行政复议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围绕公开目录及相关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隐私信息不上网,杜绝个人隐私信息在公共网络中出现。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信息主要依托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根据网站设置的专栏和板块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更新有关信息。开办有“乌恰司法”微信公众号,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便民服务等栏目。通过该公众号发布法治建设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等,2024年乌恰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2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等有关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将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多种形式对本地政策进行解读。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会同相关科室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清理,依法申请公开等工作,按要求全流程规范公开,认真落实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任务。以上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政策文件的梳理,推进同类政策集中解读、系统解读;二是加强网站平台、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提升政策信息精准推送水平,增强传播效果;三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恰县司法局      

2025年1月14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