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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015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1-15 19:40
名        称 乌恰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公安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wq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恰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落脚点,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乌恰县公安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76条,其中:领导成员1条,部门职责1条,内设机构10条,文件12条,执行法规条例12条,行政执法12条,户籍管理12条,结果公示16条;通过“平安乌恰”公众号公开信息71条,包括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公告公示通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乌恰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乌恰县公安局向上积极沟通对接,向下积极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规范开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设置AB岗,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一事一审”“先审核、后发布”原则,落实“三审三校”规定,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合法有效,不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乌恰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乌恰县公安局认真及时更新完善文件、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户籍管理、结果公示栏目相关信息。同时,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及学习培训,强化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及UK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上报协调处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保密办及各部门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及日常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格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782

行政强制

13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基层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不能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及时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造成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各项部署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各部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会议精神等,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恰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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