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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01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1-15 19:52
名        称 乌恰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统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wq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恰县统计局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紧扣统计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立足统计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加大统计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统计社会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时更新部门信息、统计法律法规等信息,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在乌恰县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8条,主要涉及文件目5条、月度经济数据11条、执行法规条例1条、经济运行目4条、行政执法栏目3条、统计公报目1条、数据解读4条、结果公示8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乌恰县统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依法公开的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并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为方便公众对乌恰县统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编制了《乌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布,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方式、服务方式和申请注意事项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等情况进行检查,安排1名分管领导、1名干部对局政务信息栏目进行更新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县统计局各栏目正常浏览。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平时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妥开展。同时,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和通信地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908-4623113),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还不够丰富,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缺乏深度剖析研究,数据解读未做到通俗易懂。

2025年,县统计局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管理,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突出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重点内容,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准确、规范地发布。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增强服务意识,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对申请人的指导解释和直接沟通,准确了解其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针对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在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恰县统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恰县统计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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