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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01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5 20:37
名        称 乌恰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由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wqx.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义,请联系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908-4623010)。

一、总体情况

乌恰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能力提升的功能,积极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全县共公开政府信息730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302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800余条,通过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开各类交易信息318条,各级公示栏公开信息872条。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拓宽主动公开范围。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及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3476条。二是加强解读回应力度,通过意见征集在线调查栏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11次,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发布在线访谈7期,转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6条,办理“县长信箱”网民留言77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11个乡镇通过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栏、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各类惠民政策、乡村振兴、社会公益、民生热点等信息共22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工作须知,明确受理流程、机构,公布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联系方式,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互联网申请4件,全部按时办结,未引发行政诉讼或复议,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对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依法、准确、及时、安全地公开政府信息。实行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管理,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线上督促各单位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落实力度,确保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交流互动三大功能安全健康有序正常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结合政务公开测评指标和工作实际,集中统一公开政府机构职能信息。按现行机构设置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局划入县农业农村局,调整合并县税务局、县住建局部分信息公开栏目。二是充分发挥好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全县政府系统共开设备案政务新媒体26个。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巡查台账,常态化检查并督促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及时发布时政要闻、政策文件、经济发展等信息,提高政府信息抵达率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指导、检查和考核力度,组织全县36家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专题培训,依规对各乡镇、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据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评分落实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2023年国家和自治区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全部整改到位。在2024年自治区政府网站季度检查中,乌恰县政府门户网均达到良好,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442

行政强制

13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和个别部门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把握不准,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及时,发布信息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中办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内容保障,提升内容发布质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通过督促、考核、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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