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农村公路护路员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 索 引 号 | wqxrmzf00/2026-0075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18:44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 ||
2020年5月以来,自治区在南疆22个原深度贫困县设置农村公路养护工岗位(以下简称“护路员”),开创了“农村公路养护和精准就业帮扶”模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南疆护路员政策延续到“十五五”末,并扩大到南疆所有脱贫县。在南疆22个原深度贫困县2.2万名护路员的基础上,新增乌恰县、阿合奇县、泽普县、民丰县4个脱贫县0.2万名护路员,做到南疆26个脱贫县全覆盖,共2.4万名护路员,护路员每月补助1000元保持不变。除此次新增的4个脱贫县和个别有行政区域调整的县统一调整外,其余县(市)护路员人数暂保持不变。现将乌恰县农村公路护路员补助项目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助政策及标准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延续并扩大南疆脱贫县农村公路护路员政策的通知》(新交发﹝2025﹞203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振﹝2025﹞6号)文件精神,乌恰县交通运输局实施乌恰县农村公路护路员补助项目,自2026年起新增乌恰县400名护路员,总投资480万元。护路员原则上优先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中选聘,由各乡镇与护路员一次性签订为期一年的非全日制用工协议。
二、补助范围及金额
2026年全县新增护路员400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5个月护路员补助共计1999000元,各乡镇发放明细如下:黑孜苇乡44人,发放补助220000元;康苏镇33人,发放补助165000元;吾合沙鲁乡22人,发放补助110000元;乌鲁克恰提乡46人,发放补助230000元;吉根乡21人,发放补助105000元;膘尔托阔依乡57人,发放补助285000元;波斯坦铁列克乡79人,发放补助395000元;巴音库鲁提镇24人,发放补助120000元;托云乡25人,发放补助125000元;铁列克乡49人,实际发放补助244000元(该乡1名护路员1月份旷工10天,相应补助予以扣减,全额应发245000元)。护路员补助资金按月发放,由乌恰县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拨付至护路员个人银行卡。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