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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乌恰县八村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拨付的公示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338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25 16:40
名        称 关于新疆乌恰县八村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拨付的公示
文        号 〔2025〕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水利局

           关于新疆乌恰县八村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拨付的公示

为切实保障新疆乌恰县八村水电站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根据《新疆乌恰县八村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协议》、相关村“四议两公开”结果以及林业和草原部门出具的审核同意书、协议等文件,现拟按计划向相关乡镇及监管单位拨付部分移民安置资金。本次拨付资金合计926.809254万元,现将具体拨付明细公示如下:
一、拨付至康苏镇人民政府,资金合计人民币821.823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下辖克孜勒苏村的以下补偿费用:
1. 征收集体园地补偿补助费:63.25万元;
2. 征收集体林地补偿补助费:83.3749万元;
3. 征收国有承包草地补偿补助费:575.58276万元;
4. 征用集体水浇地补偿补助费:35.89万元;
5. 征用集体水浇地恢复期补助费:17.95万元;
6. 征用集体林地补偿补助费:1.0756万元;
7. 征用国有承包天然牧草地补偿补助费:26.06256万元;
8. 征用集体人工牧草地补偿补助费:2.81151万元;
9. 人工牧草地青苗补偿费:4.36万元;
10. 征收征用集体及个人林木补偿费:10.7059万元;
11. 征用个人附着物拆迁处理补偿费:0.76万元。
二、拨付至黑孜苇乡人民政府,资金合计人民币97.986024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下辖库勒阿日克村的以下补偿费用:
1. 征收国有承包天然牧草地补偿补助费:91.66446万元;
2. 征用国有承包天然牧草地补偿补助费:6.321564万元。
三、拨付至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监管方) 拨付资金合计7万元,具体为:
1. 实施管理费:5万元;
2. 技术培训费:2万元。
为确保移民安置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到实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八村水电站项目顺利推进,依据上述协议约定及资金明细,现按计划向康苏镇人民政府拨付资金821.82323万元,向黑孜苇乡人民政府拨付资金97.986024万元,向克州水利局拨付资金7万元。
本次拨付资金总额人民币926.809254万元,资金来源为新疆乌恰县八村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资金。
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资金拨付情况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或来访形式向乌恰县水利局反映,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0908-4622954


乌恰县水利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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