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6-0034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16:04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人社局 | ||
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美合日古丽•图尔贡,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证件信息如下:
姓名:美合日古丽•图尔贡
证件编号:31090413010
原工作单位: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期:2023年09月5日—2028年09月15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证件即时作废、失效,不再具备行政执法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证件从事执法活动的,均属违法,我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敬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908-4621759。
特此公告。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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