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24K458996/2022-01015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06-16 |
文 号 | 恰政办发〔2022〕9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
《乌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乌恰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精神,根据《自治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克政办发〔2020〕20号)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体系,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截止2021年底,全县农村公路养护里程939公里,其中:县道5条(19个路段),为四级公路,里程265公里,乡道45条,为四级公路,里程218公里,村道260条,451公里。
(一)2022年6月底前成立县、乡(镇)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县、乡(镇)、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于2022年11月底前,县专管员招募到位并完成培训,12月份全面到位上岗。
(二)到2023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治理体系初步形成,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均列入养护计划,列养率达到100%,做到有路必养,年均养护工程占年度农村公路总里程的比例不少低于5%,好路率为等级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三、领导小组组成
为加强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恰县全面推行路长制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木塔力甫·塞衣皮(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唐志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杜 鹏(副县长)
成 员:马学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别克买买提·塔依蒲(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全胜(县发改委主任)
祖力甫哈尔·布拉依(县人社局局长)
海 军(县财政局局长)
王景耀(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局长)
王建新(县住建局局长)
马国成(县水利局局长)
买买提居马·阿不都哈地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努尔兰·努尔洪(县教育局局长)
阿丽娅·艾尼瓦尔(县文旅局局长)
吾拉音·交热白克(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要尔达西·卡纳提白克(县审计局局长)
郝海霞(县气象局局长)
张国荣(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 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 翔(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杜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学云、赵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联络人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自治州委、政府和县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搞好协调服务,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四好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2.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任务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村改革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3.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组织开展“路长制”协调、督导检查、宣传培训、新闻报道等工作。
4.研究提出“路长制”年度工作重点,按程序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总结“路长制”工作,并按程序上报。
5.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准备会议相关材料,做好有关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等。
6.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
7.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及运营,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承担县“路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大、中、小修养护工作。
2.县发改委: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及有关规划的衔接。
3.县财政局:负责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推进“路长制”工作政策,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县公安局:负责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破坏交通基础设施行政、刑事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违反交通规则、破坏交通基础设施等行为,督促落实“两站两员”工作。
5.县水利局:负责为农村公路沿线防风、绿化等灌排体系建设及公路两侧区域防洪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及指导服务,并按部门职责做好涉水项目的审批办理工作等。
6.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与养护过程中的用地审批工作,负责开展农村公路两侧国土绿化和林草生态建设,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砖瓦厂、采石场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7.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负责按照审批权限审核涉及农村公路项目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负责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监督;协调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督察检查农村道路的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9.县文旅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农村公路“交通+乡村旅游”发展工作。
10.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处置农村公路自然灾害及交通事故救援工作。
11.县审计局:负责加强涉及农村公路资金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划。
12.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交通行业领域天气预报服务,适时开展人工影响交通行业领域天气作业。
13.县信访局:负责信访处理衔接工作。
14.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城市建成区中涉及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
15.县乡村振兴局:协调农村公路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工作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构建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
一是制定总体任务及目标,构建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主要任务,全面推动“路长制”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县、乡、村三级路长,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各乡(镇)、村部门的沟通协作。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将县路长办公室及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各乡(镇)村路长要结合属地管辖道路进行管理养护。
五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自治区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养护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进行管理养护。
六是县财政局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正常开展,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工程质量,组织检测单位及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公路技术状况鉴定,定期对养护工作进行抽查。
七是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由管理养护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
八是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及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村政府履职尽责。
乌恰县各级“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推进“四好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县总路长、副路长
总路长:木塔力甫·塞衣皮(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路长:唐志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杜 鹏(县政府副县长)
二、县级农村公路路长
(一)康苏镇至膘尔托阔依乡至波斯坦铁列克乡(X415线)
路 长:唐志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二)巴音库鲁提镇检查站至铁列克乡(X416线)至吐库买提乡岔口(X372线)
路 长:帕尔哈提·吐尔逊(县政府副县长)
(三)G581线岔口K113+000至吾合沙鲁乡至胡杨林连接G581线岔口K122+000
路 长:巴合提古丽·吉恩比(县政府副县长)
(四)膘尔托阔依乡至波斯坦铁列克乡乔尔波村(X414线)
路 长:杜 鹏(县政府副县长)
三、乡级路长
(一)巴音库鲁提镇路长
路 长:朱顺岗(镇党委书记)
吐尔达力·哈尔马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托云乡路长
路 长:杨振文(乡党委书记)
那木德克·托胡塔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三)铁列克乡路长
路 长:吴永波(乡党委书记)
库尔曼别克·吾守尔(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四)黑孜苇乡路长
路 长:陈 伟(乡党委书记)
巴合提亚尔·托克托库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五)康苏镇路长
路 长:王 权(镇党委书记)
依力哈尔别克 ·阿布拉(乡党委副书记、镇长)
(六)膘尔托阔依乡路长
路 长:李 毅(乡党委书记)
古力努尔·阿不都克力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七)波斯坦铁列克乡路长
路 长:蒲松柏(乡党委书记)
努尔买买提·吾不力哈斯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八)吾合沙鲁乡路长
路 长:张世旭(乡党委书记)
吐尔逊白克·吐尔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九)乌鲁克恰提乡路长
路 长:冯小龙(乡党委书记)
阿克木·沙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十)吉根乡路长
路 长:陈邹凤(乡党委书记)
加尔肯巴依·买买吐尔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四、村级路长
(一)巴音库鲁提镇所辖各村路长
1.巴音库鲁提村路长
路 长:王春光(村支部书记)
洁尔哈丽·沙提瓦尔地(村委会主任)
2.克孜勒阿根村路长
路 长:孙庆坤(村支部书记)
组尔比·阿山(村委会主任)
(二)托云乡所辖各村路长
1.苏约克村路长
路 长:买买提木沙·买买提库尔曼村支部书记
买买提依沙·吾坎 (村委会主任)
2.库瓦特村路长
路 长:确来番巴依·吐尔逊阿力(村支部书记)
依热斯比·库曼 (村委会主任)
3.托云村路长
路 长:买买提托合提·买买提居玛村支部书记
吐尔逊哈热·托合提阿力(村委会主任)
(三)铁列克乡所辖各村路长
1.铁列克村路长
路 长:唐 瑞(村支部书记)
哈拉提别克·艾买提(村委会主任)
2.哈拉铁列克村路长
路 长:朱建玮(村支部书记)
多力坤·木沙(村委会主任)
(四)黑孜苇乡所辖各村路长
1.库勒阿日克村路长
路 长:张 锋(村支部书记)
买买提哈热·吐尔干(村委会主任)
2.也克铁热克村路长
路 长:孙 楠(村支部书记)
孜依娜提·哈热(村委会主任)
3.阿热布拉克村路长
路 长:杜明豪(村支部书记)
买买提吐尔送·哈热(村委会主任)
4.康什维尔村路长
路 长:苏 勇(村支部书记)
吾拉依·米曼(村委会主任)
5.坎久干村路长
路 长:陈 林(村支部书记)
哈斯木·克力木(村委会主任)
6.江结尔村路长
路 长:散明政(村支部书记)
党 贵(村委会主任)
(五)康苏镇所辖各村路长
1.比尔列西米社区路长
路 长:王思德(社区支部书记)
再努尔·阿布力米提(社区主任)
2.英加依社区路长
路 长:黄 蓉(社区支部书记)
买买提托呼提·居马洪(社区村委会主任)
3.阿依尕特村路长
路 长:哈力切·斯迪克(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4.克孜勒苏村路长
路 长:何世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六)膘尔托阔依乡所辖各村路长
1.膘尔托阔依村路长
路 长:吴松松(村支部书记)
阿不都·艾克热木 (村委会主任)
2.塔尔尕拉克村路长
路 长:加尔买买提·阿不都热合曼(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3.萨孜村路长
路 长:阿不都·热扎克巴特尔(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4.阿合奇村路长
路 长:汤卓志(村支部书记)
哈依玛提·哈西木(村委会主任)
(七)波斯坦铁列克乡所辖各村路长
1.乔尔波村路长
路 长:郭力铭(村支部书记)
帕依扎·阿布力米提(村委会主任)
2.依买克村路长
路 长:李杰斌(村支部书记)
阿不力孜·买买提(村委会主任)
3.马热加尼库木村路长
路 长:刘 亮(村支部书记)
莫合塔尔·克力木(村委会主任)
4.多来提布拉克村路长
路 长:刘 鹏(村支部书记)
白合提亚尔·克力木(村委会主任)
5.凯勒敦村路长
路 长:董森森(村支部书记)
依斯巴依·阿卜都克力木(村委会主任)
6.居鲁克巴什村路长
路 长:刘洋洋(村支部书记)
加尼白克·艾沙白克(村委会主任)
(八)吾合沙鲁乡所辖各村路长
1.恰提村路长
路 长:古力努尔·艾尔肯(村支部书记)
胡西达尔·托胡(村委会主任)
2.吾合沙鲁村路长
路 长:赵超超(村支部书记)
哈能比·阿依萨(村委会主任)
(九)乌鲁克恰提乡所辖各村路长
1.库尔干村路长
路 长:信万里(村支部书记)
布哈力切·别列克(村委会主任)
2.克孜勒库鲁克村路长
路 长:郝鹏伟(村支部书记)
巴尔齐木·哈司木(村委会主任)
3.琼铁热克村路长
路 长:吾拉伊木江·木沙巴依(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4.萨热克巴依村路长
路 长:王海鑫(村支部书记)
艾斯卡尔·阿不里克木(村委会主任)
(十)吉根乡所辖各村路长
1.萨孜村路长
路 长:江云辉(村支部书记)
依司马依·马克巴依(村委会主任)
2.哈拉铁列克村路长
路 长:托依其巴依·杰尼巴依(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3.萨哈勒村路长
路 长:韩 龙(村支部书记)
买买提赛布尔·提来西(村委会主任)
4.斯姆哈纳村路长
路 长:任俊杰(村支部书记)
普拉提·加米西提(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