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乌恰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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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精神,根据《自治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克政办发〔2020〕20号)的工作要求,解决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瓶颈问题,推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为健全乌恰县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农村公路在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中的基础性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作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有效巩固建设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31号)文件精神。县交通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乌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于2022年4月24日通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6月13日印发。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驾护航。
四、组织体系
(一)设立路长及办公室
为全面加强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在县、乡、村三级道路设立“路长”,成立乌恰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路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县级路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统筹督促,县乡村道路长对所管道路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三)健全管养队伍
完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县级有交通综合执法队伍、乡(镇)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体系。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路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制定县、乡、村级路长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三)建立道路巡查制度。
(四)建立督查考核制度。
六、工作任务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构,启动实施。
(二)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三)主动宣传,积极引导。
(四)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政策解读主体: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解读联系人
第一责任人:王立新
日常解读人:王军
联系电话:0908-462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