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政府办公室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乌恰县光明路1号行政效能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621030 联系人:杨德敬
(一)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向政府领导报告。
(二)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会议纪要整理工作,协助乌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乌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乌恰县人民政府、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日常文电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研究乌恰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请示乌恰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乌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五)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决策工作的调研研究、政府领导活动记录、政府决策信息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根据乌恰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务信息服务工作。
(七)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相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及政府领导同志召开的相关会议笔译、口译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翻译任务。
(九)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及政府领导同志的日常事务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督促检查乌恰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乌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乌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十一)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乌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和其他单位向乌恰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乌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助乌恰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乌恰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乌恰县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四)负责乌恰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乌恰县人民政府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