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恰县上半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小结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219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11:49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
2023年乌恰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围绕自治州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生态工作取得成效。
一、水体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河流水水质监测情况:乌恰县2条主要河流2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河流水质优良持续稳定,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1个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Ⅱ类,10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Ⅲ类,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三)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情况:上半年未发现城市黑臭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二、水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水污染源管理。按照《自治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自治州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县水利局河湖长办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对辖区内2条重点河流进行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协同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强化县城厂污水处理环境管理,开展城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排查专项整治,辖区内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二)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环境监管,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改,严防违建别墅的问题发生;持续推动乌恰县2个乡镇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加大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落实责任主体,定期开展对沿河流湖库工业企业及工业聚集区的排污检查,确保水环境安全。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二是持续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是推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组织开展2023年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定期调度各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进展。积极宣传展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地推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四是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定期评估沿河流湖库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加强预案管理,落实防控措施,排除水污染隐患。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有效应对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