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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3-021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7-20 19:15
名        称 乌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以来,在自治区、州文化执法队伍的监督指导下,乌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和旅游兴疆战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努力营造我县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每周五的干部理论学习日,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动员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和各级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水平。33名执法人员参加乌恰县司法局举办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4月选派1人参加新疆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培训;5月选派3人参加克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能力提升”集中培训;510-12日一名执法人员学习了乌恰县司法局举办法律法规学习:6月选派1人参加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对口执法业务交流培训

(二)加强文旅市场监督执法力度。为加强我县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执法队严格按照《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积极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开展好乌恰县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共检查经营场所133家次(其中书店36家次、娱乐场所30家次、网吧21家次、印刷行业19家次、景区14家次、星级酒店5家次、农家乐4家次、滑雪场2家次、电影院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上报执法信息21期;发现一般隐患14处,已整改完毕;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加大对非A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A级旅游景区(乌恰县百杏生态园)、乌恰县国际商务中心以及体育场馆管理范围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以及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同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排查和重大活动备案制度;建立旅游安全考核与奖惩机制;严格执行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我县旅游市场秩序良好。在元旦、春节、五一小长假和旅游旺季对全县星级酒店、景点景区的安全制度、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警示标志、娱乐项目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29家次,出动车辆15车次,人员58人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2条,已整改完毕;上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执法信息10起。

(四)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稳步开展全县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努力提升执法人员行政管理效能和综合执法能力,明确属地管理、严实主体责任,梳理重点对象清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针对每个专项工作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扫黄打非、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市场秩序大排查行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专项行动总结、工作汇报等,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保持市场整治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五)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结合我局执法范围,定期开展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每周向各经营场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主题,通过发放“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安全小知识”等宣传资料和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与文化旅游相关的常识。三是结合5·12防灾减灾宣传等活动积极开展旅行社车辆资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宣传和民法典普法宣传等活动。

(六)落实好“双减”工作。我局加大“双减”规范管理力度,确保文化艺术、体育类“双减”工作落地生根。对我县1家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开展联合检查9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发现5条问题,已整改完毕。

(七)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调研工作。512日,州文旅局在我县调研乌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业务提升、基础保障、健全机制和其他方面情况。对于调研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于我局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超出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协调,争取尽快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范围体量大、管理难度高、问题复杂,监管执法广度、深度有待拓展。但我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高,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总体要求还有差距。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储备不系统、不全面,经验不足,存在执法政策法规解释运用不到位、便民意识不强的问题。

(二)执法队伍结构不健全。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在行政执法上发挥作用不够明显,法律顾问虽已配备但是作用发挥不明显,遇事找法、遇事学法的能力和主动性不强。执法队共有编制6名,现在岗持证人员4名(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3名,实际从事执法工作3人),已全部通过执法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但部分干部虽持有执法证,但是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队员综合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培训力度不够,执法队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透彻,导致执法队员在巡查执法过程中发现解决违纪违法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发现问题不能合规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使得很多执法无法真正落地,影响了执法力度,不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三)推进法治建设力度不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工作机制都在磨合探索当中,综合监管体制机制还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执法力量还未完全整合到位,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执法力度还不够大。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专业培训较少,对社会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进行责令整改的法治思维和业务水平不足,仍然存在普法力度大于执法力度的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2023年下半年,乌恰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疆方略,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文旅办发〔2023112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汇编》为指导,持续抓好我县文化市场法治建设。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每周五学习日制度、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形式开展全员法治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重点抓好一线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执法流程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强化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创先争优,积极推动文旅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二)优化执法队伍结构。针对我局尚有编制空缺问题,积极与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进行对接,及时明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编制性质,选优配强执法队伍。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提升执法队人员素质。鼓励执法队现有工作人员自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水平,积极投身于执法工作。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的规定进行处置;对于权责尚未明确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协商解决。

(三)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强化网吧、印刷厂、打印复印店监管力度,清查出版物市场,及时排除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旅游市场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升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及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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