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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乌恰县乌恰镇双拥北路36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622227         联系人:秦志强

(一)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旅游兴县战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落实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乌恰县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乌恰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城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乌恰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扶贫。

(九)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设立乡镇、企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审批;迁建广播电视设施的审批。

(十ー)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指导乌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四)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文物进出境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十五)管理乌恰县歌舞团。

(十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七)完成乌恰县委、乌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