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统计局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乌恰县双拥南路18号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623113 联系人:范俊梅
(一)依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乌恰县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拟定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一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各乡(镇)及乌恰县各部门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乌恰县重大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或抽样调查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査各乡(镇)及乌恰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乌恰县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四)搜集、整理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乌恰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全县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本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积极推进统计体制改革,组织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业务技术教育、统计干部培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八)协助自治州管理、领导有关调查队、点;协调组织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的城市、农村社会经济及企业调查任务。
(九)承办乌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