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乌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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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乌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已于8月6日正式实施(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现作如下解读:
一、《管理制度》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738号令)出台实施以来,有效规范和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其职能,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738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6号令)精神,乌恰县财政局〈国资委〉结合乌恰县实际,制定此《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乌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为今后一段时间乌恰县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起草过程和起草依据
在起草《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乌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恰财字规〔2022〕4号)〉的通知》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借鉴了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738号令)和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6号令),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乌恰县实际情况,经主要领导,组织相关科室集中进行了会审、研究与讨论,最终形成了《关于印发<乌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管理制度》的起草依据主要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738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6号令)等文件。
三、《办法》内容解读
《管理制度》共八章五十六条,分别是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1.《管理制度》明确了制定的意义和管理范围。
2.《管理制度》明确了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
3.《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4.《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相关要求。
5.《管理制度》明确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相关要求。
6.《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制定资产报告的相关要求。
7.《管理制度》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督方面的相关要求。
8.《管理制度》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法律责任。
四、出台形式
参照新疆财政厅、自治州财政局有关文件发布的形式,《关于印发〈乌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以文件发布,并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挂网公开。
政策解读主体:乌恰县财政局 政策解读联系人 第一责任人:陈彦平 日常解读人:孔祥华 联系电话:0908-462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