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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乌恰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5-06-20 11:00 来源:乌恰县水利局 阅读:

近日,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乌恰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恰政办规〔2025〕1号)。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乌恰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的背景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供水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乌恰县地处高原边疆地区,农村供水工程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存在供水保障率不足、水源地保护薄弱、水费收缴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规范农村供水管理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保障工程长效运行,维护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细则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可有效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水平,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供水保障。

二、起草《乌恰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细则》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政策文件依据

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相关政策

)实际需求依据

农村用水户需求及满意度调查结果

三、《乌恰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

通过本细则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流程,推动乌恰县农村供水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和水费收缴管理,提升农村供水水质,确保供水安全,减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健康。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起草《乌恰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细则》过程

调研阶段(20251-2月)

县水利局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摸底调查,重点分析工程运行、水源保护、水费收缴等现状。

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收集用水户、村集体等多方意见。

)起草阶段(20252-3月)

成立专项起草小组,结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起草细则初稿,明确职责分工、管理措施、奖惩机制等内容。

)征求意见阶段(20253月)

书面征求县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意见,收到11条修改意见建议,已全部采纳。

)完善阶段(20253-4月)

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批复

《乌恰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37条,核心内容包括:

职责分工:明确县、乡、村三级管理职责,细化水利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工程维护中的分工。

工程建设与管护:规定工程规划编制、审批流程,明确工程验收、移交及后续管护标准。

水源地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明确禁止行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巡查制度。

水价核定与收缴:推行“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原则,明确水价调整程序及计量收费方式。

扶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工程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及用电支持。

解读主体及解读责任人

政策解读主体:乌恰县水利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布尔汗·吐尔达力(乌恰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日常解读人:阿不都赛依提·吐尔逊(乌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站长)

联系电话:0908-4622954

在线咨询渠道平台:乌恰县水利局(微信公众号)


线下咨询窗口:乌恰县双拥路28号五楼乌恰县水利局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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