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乌恰县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24K458996/2022-006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12:55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医疗保障局 | ||
根据克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克州医保基金管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管理工作,决定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以“织密基金管理网共筑医保安全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结合乌恰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督网共筑医保安全线
二、宣传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学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5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4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21]1号)等法规政策和改革任务。
(二)公开典型案件。公开查处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督管理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三)畅通投诉渠道。畅通、公布县医保局投诉电话及邮箱等投诉渠道,宣传解读奖励办法、办理流程等,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宣传方式
充分发挥阵地学习、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广播电台、“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宣传栏以及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切实提高医保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知晓率。
(二)利用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乌恰零距离等多种渠道,宣传“条例”、公开典型案例、奖励提供信息渠道及其他相关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三)举行集中宣传月培训学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组织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督管理培训学习。
(四)贴近群众宣传,开展“七进”活动。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院门诊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播放“条例”。结合实际采取进经办机构、进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进机关(事业)单位、进学校、进乡镇(村、社区)、进厂矿企业等形式,科学、有效组织宣传活动。利用进村入户宣讲时机,深入宣传国家关于医保扶贫和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相关政策措施公众知晓率。
五、工作要求
(一)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要确保活动根据克州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联合联动,统一口径、统一宣传、统一安排宣传月活动的有序进行。要做好海报、宣传册的配发。
(二)加强宣传,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各定医药机构要通过集中宣传、设置宣传台、张贴海报等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县医疗保障局要做好收信息的采集、撰写、上报工作。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