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1 |
旅馆业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 |
乌恰县公安局 |
1、证照是否齐全;2、入住人员是否登记上传;3、视频监控是否达到全覆盖;4、视频监控储存时间是否达到90日;5、消防通道是否畅通;6、消防设施和安全指示标识是否齐全。 |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块,根据管辖范围内掌握的已依法取得资质的企业名单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属公安机关执法检查人员,每月至少抽查1次。 |
旅馆业 |
随机抽查 |
每1个月至少抽查1次 |
2 |
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安全检查 |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对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
乌恰县公安局 |
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7、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 |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块,根据管辖范围内掌握的已依法取得资质的企业名单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属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执法检查人员,每月至少抽查1次。 |
辖区娱乐场所 |
随机抽查 |
每1个月至少抽查1次 |
3 |
保安服务业检查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乌恰县公安局 |
1、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是否与《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一致;2、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3、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4、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5、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6、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7、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8、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9、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10、保安员在岗培训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11、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块,根据管辖范围内掌握的已依法取得资质的企业名单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属地公安机关执法检查人员,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20%。 |
辖区注册保安公司 |
不低于20% |
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 |
4 |
印章业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乌恰县公安局 |
1.是否按照要求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向公安机关备案以及项目变更情况;2.是否超出许可范围承接印章刻制业务;3.刻制公章是否按照规定的名称、规格、式样和数量刻制并逐项登记,办理印鉴备案;4.是否建立印章登记、印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安全管理制度;5.印章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6.是否存在私刻公章违法行为;7.是否按照规定受理刻章企业备案申请资料;8.印章刻制信息管理系统实名刻章登记情况;9.公章刻制注销上交企业公章登记信息情况;10.从业人员背景审查情况;11.公章刻制行业刻章信息台账登记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13.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是否存在私刻公章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受理刻章企业备案申请资料 |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块,根据管辖范围内掌握的已依法取得资质的企业名单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属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执法检查人员,每月至少抽查1次。 |
辖区印章业 |
随机抽查 |
每1个月至少抽查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