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应急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占全年抽查事项比例(%) |
1 |
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监督检查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1、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器材台账;2、现场的管理以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3、应急救援预案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4、有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演练;5、其他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地方。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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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一、安全管理1、是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有没有经过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培训,有无资格证。2、企业是否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车间班组有无兼职安全员。3、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有资质的单位培训,有无资格证。4、有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5、企业所有职工是否持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职工安全手册》。6、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7、有无完善的制度,并且有执行制度的载体。8、规程是否齐全、完善。二、从业人员1、有无培训教育台帐,并记录完整。2、职工是否发放有安全作业证,并有台帐。3、事故应急救援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演练。4、作业人员是否熟悉并遵守作业规程。5、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的危险性、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掌握应急处理方式。三、公用设施1、企业与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企业与周边卫生距离是否符合国家规定。3、工厂主要出入口是否两个。4、可燃气、液体的管道是否穿越、跨越生产单元或设施。5、化工装置区、油库、罐区、化学危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布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在有毒有害的化工生产区域,是否设置风向标。7、职工宿舍的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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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1、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2、企业相关的证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3、安全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台帐;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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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1、发包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投入等情况;2、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应当依法取得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投入落实、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技术力量配备、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等情况;3、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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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等情况; 2、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投入落实、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技术力量配备、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等情况; 3、其他违法等行为。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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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发布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乌恰县应急局 |
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计划;2、安全培训经费 保障是否到位; 3、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生产培训教 育职责;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5、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6、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8、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9、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10、档案资料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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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 |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1、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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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企业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费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
乌恰县应急局 |
1、安全投入情况,如工伤保险、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提取情况;2、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每年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按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3、是否与职工签订有效劳动合同;4、是否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5、工伤保险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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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7、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8、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9、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11、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12、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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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1、安全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台帐;2、事故总结;3其他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地方。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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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1、安全许可及规划批发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取得市级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5、安全操作规程。6、从业人员培训及资格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7、流向管理应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12展厅管理(批发企业)经营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场所,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批发企业宜分设办公区。8、可燃气、液体的管道是否穿越、跨越生产单元或设施。9、化工装置区、油库、罐区、化学危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布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0、在有毒有害的化工生产区域,是否设置风向标。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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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本辖区的尾矿库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 |
乌恰县应急局 |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审批文件;2、安全监测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运行记录;4、事故隐患排查记录;5、根据尾矿库的实际地形等情况确定是否满足设计;6、排洪系统是否符合要求;7、轮廓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8库区周边山体稳定,无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8、其他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地方。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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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修正) |
乌恰县应急局 |
1、开采现场的台阶高度、边坡角度等;2、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3、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记录;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器材台账;5、现场的管理以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6、其他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地方。 |
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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